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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阳市商会招商引资工作奖励办法 (试行)

2023-11-17 来源: 安阳市商务局 【 字体: 打印

安阳市商会招商引资工作奖励办法

(试行)

 

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、市政府全力“拼经济”会议精神,调动各商会招商引资积极性,为打赢招商引资提质攻坚战提供坚强支撑,经市政府研究决定,特制定商会招商引资工作奖励办法。

一、奖励对象

安阳市工商联所属市属各商会和外地安阳商会。

二、奖励项目类别

符合国家鼓励类产业目录,适合安阳投资发展的精品钢及深加工、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、高端装备制造、文化旅游等12个主导产业集群项目,以及总部经济类项目等(房地产类、矿产开发类、能源开发类项目除外)。

三、奖励项目内容

鼓励各商会发动全体会员积极为安阳提供有效招商引资项目信息,并在第一时间报送市工商联。市工商联将信息推送至相关县(市、区)或市相关部门,待相关部门确认后,即作为有效信息。各商会提供的有效信息转化为签约落地项目的,给予相应奖励。

四、奖励办法及标准

(一)按照市工商联、市商务局对各商会招引项目的确认,确定奖励对象,每年度给予一次资金奖励。

(二)奖励设一等奖1名,奖金20万元;二等奖2名,奖金各10万元;三等奖3名,奖金各5万元。一等奖引进落地项目累计投资规模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;二等奖引进落地项目累计投资规模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;三等奖引进落地项目累计投资规模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。奖项评选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,如超过奖励门槛的单位较多,按投资规模从大到小依次排列,奖项名额不变。

(三)奖励资金由市财政负责解决,由市工商联负责申请和发放,奖金主要用于各商会解决交通工具、改善办公条件或弥补办公经费等。

五、本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。


附件下载 关于印发《安阳市商会招商引资工作奖励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