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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阳市进一步促进招商引资的若干措施

2020-05-28 来源: 安阳市商务局 【 字体: 打印

一是引进四大千亿级主导产业项目奖励。对引进的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、高端装备制造、精品钢及深加工、文化旅游四大千亿级产业的项目,5年内根据企业地方财政贡献情况,每年给予50%-100%的奖励。

二是引进总部经济奖励。在安阳高铁站区域、中央商务区(CBD)设立安阳市市级“总部港”,引进的省级以上总部经济企业,3年内免租金。企业新建、购置办公用房,给予不低于10%的补贴。同时,5年内根据企业地方财政贡献情况每年给予50%-90%奖励;对企业高管给予不低于地方经济贡献50%的人才补贴;企业所有员工享受安阳市人才政策。

三是引进楼宇经济奖励。入驻楼宇的企业,3年内每年按企业地方财政贡献给予10%-15%的奖励;楼宇运营管理企业积极引导入驻企业规范工商注册行为,实现税务属地化管理,3年内每年按企业地方财政贡献给予30%-50%比例的扶持资金。

四是引进商贸物流项目奖励。新引进的商贸物流项目, 3年内根据企业地方财政贡献情况每年给予30%-70%的奖励资金。

五是引进外资项目奖励。对引进的投资我市主导产业的外资项目,按注册资本每年实际到位资金的1%予以奖励;引进的世界500强外资企业,按注册资本当年实际到位资金的2%予以奖励。鼓励外商采用并购方式参与我市主导产业、传统企业的重组与改造,按照并购后当年实际到位资金的1.5%给予奖励。外商投资企业新上项目并且符合我市主导产业的,可享受以上政策。

六是安阳籍人士返乡创业项目,或现有企业新上项目并且引进外来资金超过投资额50%的,均参照本措施进行奖励。